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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后可以撤销赠与吗 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协议怎么写

添加时间:2021年11月9日 来源: 上海购房合同律师   http://www.pdsfcls.com/

 申云,上海购房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房屋赠与后可以撤销赠与吗

案例:张某系独居老人,有住房一套,膝下无子女。为解决养老送终问题,张某将房屋赠与其外甥周某,并办理了公证。周某凭赠与公证将该房屋过户到其名下。房屋到手后,周某却拒不履行对张某的抚养义务,采取了对张某不管不问的遗弃行为。鉴于此,张某悔恨不已,要求撤销房屋赠与协议,将房屋产权收回。

评述:本案中,双方争议焦点是:

张某认为周某房屋到手后,拒不履行对其承诺的抚养义务,可以依法撤销房屋赠与协议,收回房屋。

周某却认为房屋赠与协议已经过公证,受法律保护不可撤销,故不交房屋。

根据本案争议的焦点,关键要搞清楚赠与任意撤销和赠与法定撤销两个概念。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是针对任意撤销而规定的。该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法定撤销权是指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依据何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该赠与合同是否已履行,赠与人均可撤销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是针对法定撤销权而规定的。

该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案中,周某只注意到《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的规定,但忽视了本条是针对办理了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而作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不论赠与合同是以何种形式订立的,只要出现了该条规定的法定事由,赠与人就可以依法撤销赠与合同。本案中周某不履行对张某的抚养义务,属于《合同法》第192条第2项规定的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法定事由。因此,本案中张某的主张是正确的。周某以办理了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为理由不予交房,显然是对法律规定的误解。

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协议怎么写

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协议怎么写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在乙方要求办理过户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松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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